一、 復試原則
1.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,復試必須體現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德智體全面衡量。
2.復試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,參加復試考生總數一般不低于本中心招生規模的120%。
3.中心的復試工作由中心研究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。組織5名專家組成復試面試小組,并對其進行有關招生政策和規章的培訓,明確招生人員的職責。
二、復試形式
線下復試。
三、復試科目及內容
復試包括:筆試、面試兩部分,主要考核以下內容。
(一)英語聽說能力測試
面試、口試為主(占總復試成績20%),時間5分鐘左右。
(二)專業知識、綜合能力考核(占總復試成績80%)
1.專業知識復試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知識掌握的廣度和深度,對知識的靈活運用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,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力。
2.本中心對專業知識復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,根據研究方向不同由本中心自行命題,加試一門筆試科目(筆試滿分100分,占總復試成績的40%),考核科目將通過郵件與考生確認。
3.綜合能力考核以面試的形式,面試小組對考生進行面試并當場給出成績(占總復試成績40%)??忌髮W期間的學習成績、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將作為面試考察的重要內容。
(三)面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
四、最終成績
復試成績、最終成績均采用百分制。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
復試成績=英語成績×20%+專業知識考核成績×40%+綜合能力面試成績×40%。
最終成績=初試成績÷5×50%+復試成績×50%。
五、原需要在復試時候進行的體檢將在入校階段安排。
六、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提交以下材料
(一)資格審查材料(一式一份)
1.本人第二代身份證(原件和復印件)
2.應屆生:學生證(原件和復印件)、學歷學籍核驗結果(打印件)
3.往屆生: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(原件和復印件)、學歷學籍核驗結果(打印件)
(二)復試材料
1.個人簡歷
2. 成績單復印件
3.英語水平證明材料
3.其他能展現自己能力的材料
七、調劑
由于天儀中心本年度招生名額上線人數有空缺,將同時發布招生調劑簡章,具體詳見《中國科學院南京天文儀器研制中心2024年碩士招生調劑簡章》
八、本復試方案解釋權在天儀中心研究生辦公室。